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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东欣塑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EPS塑料制品1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1-02-05 15:39:18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669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石狮市东欣塑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EPS塑料制品1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石狮市东欣塑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EPS塑料制品1500吨项目租赁于泉州市祥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空置厂房,位于石狮市鸿山镇石祥路南侧,租赁面积2092.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年产EPS塑料制品1500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狮市东欣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石狮市鸿山镇石祥路南侧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505082578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石狮市东欣塑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EPS塑料制品1500吨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石狮市东欣塑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EPS塑料制品15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石狮市东欣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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