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惠兴塑业有限公司委托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泉州惠兴塑业有限公司塑料桶加工生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简介
泉州惠兴塑业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黄岭村336号,生产厂房系向泉州市惠兴建材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租赁建筑面积约为500m2。项目使用PE再生塑料米进行生产塑料桶,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只塑料桶,项目年工作时间60天,日工作时间24小时,拟招聘员工人数为10人。主要生产工艺为吹塑、破碎等。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惠兴塑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话:15280475276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黄岭村336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新华南路华福大厦3楼
电话:13959927185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23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
泉州惠兴塑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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