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西柯南(12-15)编制单元(环东海域新城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和后续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西柯南(12-15)编制单元(环东海域新城范围内)区域环境影响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区域评估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2021年4月,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组织编制了《西柯南(12-15)编制单元(环东海域新城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指导该编制单元的城市建设与管理,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要求。该编制单元位于环东海域新城范围内,规划范围北至海翔大道,南至横一路-观涛路,西至同集路,东至同安湾,总用地面积约8.75平方公里。区域规划功能定位为以科创研发与滨海旅游度假为主导,产城融合的高素质高颜值综合性片区。根据编制单元控规方案,西柯南(12-15)编制单元(环东海域新城指挥部范围)内规划用地类别主要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等。
(二)规划实施单位
评价委托单位: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
代建单位: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南楼20楼;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方式:0592-2950607;
电子邮件:349359365@qq.com。
(三)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厦门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兑山西珩路258号中科院稀土所A区1#楼6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92-3572925 ;
传真:0592-3572925;
邮箱:2573474457@qq.com。
编制单位:厦门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一期创新大厦C区4F-D1;
联系人:高工、林工;
电话:0592-2184656;
电子邮件:169265847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对片区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各用地功能布局,规划实施可能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片区开发建设中应注意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或其他方面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委托单位)或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映。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本公示发出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公众意见表
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 8 月 15 日
附图1 西柯南(12-15)编制单元(环东海域新城范围内)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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