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市灿德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65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1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15万平方米项目环评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福建南安市灿德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板材65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1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15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灿德石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江崎村顶乡492号(水头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建设性质:新建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调查、监测、资料收集等手段取得环评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等,提出相应的防治、减缓、保护措施,预测其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当地规划、公众参与等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工艺可行性、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选址合理性给予评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福建南安市灿德石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总
联系方式:18960222555
福建南安市灿德石业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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