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深高速公路垄东停车区改扩建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三明市元沙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具体位于既有长深高速公路垄东服务区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工程投资:总投资约8027.21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垄东停车区南区场地至20.4856hm2(实际新增用地面积146903m2)。改建(左)停车区出入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含停车区贯穿车道及其他连接匝道长986m,其中主线桥拼宽171.8m/2座;新建停车区连接线:设计速度40km/h,双向两车道,含线路长度1240m,其中跨路桥梁33.04m/1座,设置2进2出收费管理站1处;乡道Y009改路:设计速度40km/h,双向两车道,路线长735m;机耕道改路:设计速度15km/h,单车道,路线长度494.733m(含支线142.795m)。预留建设区(含填平区):二期预留场地拟进行填平区平整,不含房建提升改造工程。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收集进入储存池,定期用于厂区及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扬尘及沥青烟,经采取有效的废气防范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场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明市元沙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镇碧玉路178号
联系人:小陈
固定电话:0598-8213505
邮箱号:65052094@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8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明市元沙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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