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骏升鞋材科技有限公司EPS塑料泡沫、ETPU鞋底、EPP泡沫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晋江市骏升鞋材科技有限公司EPS塑料泡沫、ETPU鞋底、EPP泡沫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骏升鞋材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工业园区,租赁总建筑面积1000m2,拟新购置EPP成型机、TEPU成型机、EPS预发机、EPS成型机、烘箱各数台及安装相关环保设施,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EPS塑料泡沫800吨、TEPU鞋底300万双、EPP泡沫包装材料300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市骏升鞋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工业园区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664101936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晋江市骏升鞋材科技有限公司EPS塑料泡沫、ETPU鞋底、EPP泡沫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晋江市骏升鞋材科技有限公司EPS塑料泡沫、ETPU鞋底、EPP泡沫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晋江市骏升鞋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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