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将“刘五店码头改建工程”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刘五店码头改建工程
2、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刘五店村西侧海域
3、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刘五店码头作为引桥通道,在靠海一侧新建浮码头1座(1艘40m×12m趸船)及对应引桥与接岸平台设施。码头扩建后设计通过能力140万人次/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刘五店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刘五店村
三、代建单位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名称: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158号海沧娱乐城4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259220561 邮箱:972869115@qq.com
四、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厦门蓝海绿洲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东渡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25631398 邮箱:757253712@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3NmU6N1gSSZUJHJvh-KuzPziEu_-A,**********3NmU6N:byz5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在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刘五店码头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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