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永春县坑仔口镇电厂(溪头炉电站电站)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永春县坑仔口镇电厂(溪头炉电站)项目位于永春县坑仔口镇玉西村,项目已于1974年建成投产运行,本次环评属补做。该电站为自流式引水式水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水坝、引水渠、发电厂房等,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5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10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7260小时,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2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永春县坑仔口镇电厂
(2)联系人:陈总
(3)联系电话:13959728961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
③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四、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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