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该项目的有关信息。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漳州市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1万吨/天应急扩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角美城市污水处理厂现有用地范围内西北侧,应急扩容设备通过向第三方采购并委托安装,本项目安装完成后依托现有工程厂外进水管道、排污口和办公区等进行运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一级A排放标准。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拟通过采取一系列环保治理措施,降低项目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在采取相关措施后,项目治理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596-6788723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厦门森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885021965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搜集项目相关的规划、政策、法律、环境功能区划、技术方法等技术资料,项目地质资料、开发利用方案、立项、项目开发历史等相关项目资料,进行现场调查,了解项目现状及周边自然、社会环境情况。
(2)分析项目工程内容,开展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明确项目组成,分析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分析项目主要生态环境影响源、环境风险源,明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和评价因子。
(3)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提出项目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提出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支持率,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其它的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将环保部门、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6013732@qq.com。
公示单位: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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