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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东顺达渣土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废渣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2-08-24 10:33:04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485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东顺达渣土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废渣加工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玉围村跳虎农林场,由福建省东顺达渣土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福建辉阳轻工有限公司”闲置空地,租赁用地面积约6700m2,生产规模:年产机制砂50万m3,聘用职工人数为8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日工作10小时。厂区内不设置食堂。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用水主要为洗砂用水、生产线喷淋除尘用水、厂区道路降尘用水及堆场降尘用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远期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惠安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破碎及筛分粉尘、投料粉尘、输送粉尘采用封闭式生产车间及喷淋装置抑尘;成品堆场采用防尘网覆盖;原料堆场设置围挡、采取防尘网覆盖并设置喷淋装置;原料卸料粉尘主要采取定期洒水降尘措施;运输扬尘主要采取车辆安装遮盖帆布密闭运输、洒水抑尘措施;均为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及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污泥压滤脱水后出售给相关企业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处置后对厂区以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东顺达渣土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城北工业区(玉围村跳虎农林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0597916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1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福建省东顺达渣土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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