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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玉斗镇格后林电站项目环评第一次环评公示
日期:2022-07-21 17:19:29 发布者:qzslthbkjyxgs 访问量:262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永春县玉斗镇格后林电站对“永春县玉斗镇格后林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永春县玉斗镇格后林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玉斗镇玉美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格后林电站为日调节引水式水电站,水电站坝址以上集水面积224.65km2,多年平均径流量29220万m3,拦水坝采用浆砌石重力滚水坝,最大坝高3.5m,引水渠道长2240m,引水隧洞长240m,压力管道总长97.8m,设计引用流量10.68m3/s。电站装机容量为19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816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5533小时,总投资405.9万元,是1座以单一发电功能为主的五等小(2)型水电站。格后林电站主要由大坝、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升压站和输电线路等组成,无尾水渠道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春县玉斗镇格后林电站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094173739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

③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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