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美迪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离子性中间胶层33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福建美迪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离子性中间胶层330吨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美迪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庄田村下庄285号1号厂房
建设规模:福建美迪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离子性中间胶层330吨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庄田村下庄285号,系租赁维龙(泉州)轻工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厂房面积28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离子性中间胶层(厚度0.76~1.52毫米)330吨。
总投资:100万元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年工作日150天,每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2小时,夜间不生产。厂区内不设置食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美迪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15960426888
三、公众意见表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福建美迪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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