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福建省南安市石井苏内石材二厂《年增产异形板材3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市石井苏内石材二厂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苏内村(中泰(石井)石材集中区),主要从事石材生产加工。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积,仅调整厂区布局,购置部分新生产设备,新增异形板材、马赛克的生产加工。扩建后年总产石板材(工程板)5万平方米,异形板材3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石井苏内石材二厂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苏内村(中泰(石井)石材集中区)
联系人:肖总
联系电话:13559072868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里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年增产异形板材3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年增产异形板材3万平方米,马赛克2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石井苏内石材二厂
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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