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市池达鞋业有限公司年产EVA鞋底80万双、TPU鞋底20万双项目位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文街288号宏玮工业园F幢3楼厂房,项目总投资20万元,生产厂房系租赁“租赁泉州宏玮鞋材有限公司”宏玮工业园F幢3楼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1009m2。主要从事制鞋业的生产,年产EVA鞋底80万双、TPU鞋底20万双。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池达鞋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文街288号宏玮工业园F幢3楼厂房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159257096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当地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选址的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1月30日至2月3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泉州市池达鞋业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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