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戴尔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及底盘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信息公开。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厦门市戴尔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及底盘改扩建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汤岸北路 36 号,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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