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东屿片区二期(地块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漳州市龙文区东屿片区二期(地块二)地块位于漳州市龙文区石仓南路以东,东屿街以西,长福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701338º、北纬24.515310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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