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将“海沧鳌冠大道工程”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沧鳌冠大道工程
2、建设地点:位于海沧区鳌冠湾,项目起点位于新阳大桥南岸桥头附近,与新阳大道下穿新阳大桥框架隧道衔接,项目终点位于拥军路与海沧大道交叉口附近,与海沧大道顺接。
3、建设内容:路线全长5.48km,全线主要结构物包括鳌冠跨海特大桥一座,其中跨海主线桥长1609m,跨海慢行桥长1680.9m,鳌冠大桥一座286m,鳌冠慢行桥一座25m,鳌冠人行天桥一座、与海沧大道互通立交桥一座496m。
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
三、代建单位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名称: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南海三路616号市政大厦10-12层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695001932 邮箱:1119655601@qq.com
四、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厦门蓝海绿洲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东渡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25631398 邮箱:757253712@qq.com
五、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在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建单位: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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