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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洪鑫机动车、电子废物及废电路板回收拆解利用处置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3-07-11 16:16:59 发布者:bis123mark 访问量:490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并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概况。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塔下工业园区洋丹地块(工业路97号园区东路6号),用地面积12920.25㎡,一期项目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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