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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利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吸水纸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3-07-26 09:26:01 发布者:huake 访问量:330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07月16日)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应进行信息公开。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泉州市利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吸水纸3000吨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市利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

总投资:500万

建设规模:年产吸水纸3000吨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利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

联系人:洪总    联系电话:18559545222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信息来源、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泉州市利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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