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钢化玻璃9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钢化玻璃9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泉州星达玻璃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钢化玻璃9万平方米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前梧村蔡庄63号,主要从事钢化玻璃、中空玻璃的生产加工。该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钢化玻璃9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星达玻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前梧村蔡庄63号
联系邮箱:1249733967@qq.com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深圳市佳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盛龙路14号远洋新天地水岸花园10栋19E-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钢化玻璃9万平方米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年产钢化玻璃20万平方米、中空钢化玻璃9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泉州星达玻璃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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