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进行泉州任我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运动鞋80万双项目一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泉州任我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运动鞋80万双项目位于泉州清濛经济技术开发区崇顺街159号A栋、B栋,由泉州任我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伟士杰(泉州)箱包制品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建筑面积10685m2,进行运动鞋的生产制造,可年产运动鞋80万双。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
③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③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④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五、具体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任我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泉州清濛经济技术开发区崇顺街159号A栋、B栋
联系人:余先生 19859516669
评价单位: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71号创业楼403室
联系人:小蔡15559195557
泉州任我行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