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饲料用油120吨、饲料油渣3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年产饲料用油120吨、饲料油渣3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年产饲料用油120吨、饲料油渣30吨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高盖村格头168号 ,由南安宏达油脂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主要从事饲料用油、饲料油渣的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饲料用油120吨、饲料油渣30吨。项目系租赁福建省南安市三和盛化工制造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租赁总建筑面积为2800平方米,项目拟聘职工人数为4人,均不在厂里住宿,厂区不设食堂;项目年工作时间为250d,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200天在昼间生产,50天在夜间生产)。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宏达油脂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高盖村格头168号
联系电话:13599798956 联系人:陈先生
评价单位:泉州市绿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59966629
联系人:刘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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