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7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轮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年产大理石板材20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7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福建南安市新鸿阳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石井中泰石材加工集中区苏内村中达路9号,主要从事石材板加工。扩建前项目于2010年委托编制了《福建南安市新鸿阳石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生产规模为年产大理石板材1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15万平方米,项目于2011年1月29日通过南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南环060号,并于2012年10月31日取得南安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意见(南环验(2012)197号)。于2023年3月2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583567324073J001U)。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依托现有厂房、并新增建设一栋厂房、新增生产设备,新增投资2000万元,新增建设“年产大理石板材5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55万平方米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新鸿阳石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安市石井中泰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电话:13599773226
联系人: 陈先生
三、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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