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大溪桥拆除重建工程环评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国道324线大溪桥拆除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324线大溪桥拆除重建工程
项目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建设单位: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惠安分中心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15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大溪桥桥梁总长44.04m,桥底高程为17.9m,桥梁过水净宽为33.94m,桥板下弦高程为21.8m,桥板高0.7m,桥墩承台顶高程为 17.71m。道路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为60km/h,桥梁为中桥。主要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二、联系方式
姓名:洪工
联系方式:1350507277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国道324线大溪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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