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区域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首次公示
我单位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厦门市集美区区域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期限:近期为2014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2)规划范围:以远期城市空间拓展范围为依据划定规划区范围,北至集美与同安行政边界、集美北部山体南麓,东至环东海域,南以西海域为界,西至新324国道、集美与海沧行政边界,含杏林湾等水域用地总面积为132km2。
(3)规划定位:以教育、科研和旅游为特色的岛外重要新城区。
(4)发展目标:以充实完善厦门岛外新城为目标,构建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富有活力的生活、生产、研发复合型城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7楼
联系人:陈科
联系电话:0592-6282818
三、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白马路10号万科广场S2栋第五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2-222112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根据我单位提供的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公布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发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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