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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康洪大道雪峰段环评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3-11-10 09:57:12 发布者:zc88888 访问量:320 收藏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南安市康洪大道雪峰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安市康洪大道雪峰段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南安市康洪大道雪峰段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呈东西走向,设计起点与雪梅大道衔接,设计终点桩号AK0+863.145与规划西林大道衔接,修建起点桩号为AK0+047.326,修建终点桩号AK0+863.145,修建长度815.819米;道路红线宽度36米,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4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用地面积34514m2(约51.7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路灯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雪峰开发区雪峰路1号

联系人:黄少萍

联系电话:15280285502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及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了解程度;

(2)对项目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影响的看法和态度;

(3)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态度;

(4)从环境角度考虑,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

(5)其它建议。

五、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单位:南安市雪峰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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