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珩坂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做好永春县珩坂水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建设概况
永春县珩坂水库工程选址于永春县呈祥乡西村村、东溪村。项目主要由挡水坝段、溢流坝段、取水系统等建筑物组成。拟建珩坂水库总库容为78.84万m3,为小(2)型水库。工程为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工程初拟采用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为31.0米,坝顶总长145.0米,坝顶宽6.0米。本工程的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永春县恒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春县呈祥乡西龙路9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596075702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源淮花苑2#204室;
联系人:白工;
电话:0595-22660256;
传真:0595-22799949;
电子邮箱:haiyanghb@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进行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永春县恒祥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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