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环评公示一次公示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海西(福建)分院有限公司高分子改性新材料及装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02-19 10:46:09 发布者:hua1991 访问量:902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中国机械总院集...
继续阅读此内容需要您支付 20 积分点击支付

本项目已过公示期,部分内容及附件已隐藏,想要查看请联系公示发布者延长公示期限或支付一定积分直接查看。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