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流域安溪大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九龙江流域安溪大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安溪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址:安溪县大坪乡
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生态护岸6公里,生态沟渠6公里,污水管网20公里。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大坪乡大坪村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859751105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当地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选址的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安溪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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