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原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市华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环保生态透水砖2500万块、护坡生态砖1000万块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邱后村邱后255号,由泉州市华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使用总建筑面积9219m2,生产规模:年产环保生态透水砖2500万块、护坡生态砖1000万块,聘用职工人数为50人,不安排住宿。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12小时。厂区内不设置食堂。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主要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物料装卸产生的粉尘;水泥、粉煤灰、矿粉等原料抽至筒仓过程筒仓仓顶排气孔逸出的粉尘配料、混料搅拌产生的粉尘;砂子料卸料、配料粉尘及堆场扬尘;车辆运输起尘;。粉尘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及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建筑废石料分选出杂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石污水分离系统产生的旧砂石、生产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沉渣及职工生活垃圾。
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可回收利用单位处置。清理出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由企业回用于本项目生产使用。旧砂石集中收集后由企业回用于本项目生产使用。生产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沉渣经集中收集后运至施工现场作水泥路基填埋或生产路基的水稳定层使用。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华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邱后村邱后2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6030722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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