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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嘉通鞋业有限公司年产EVA拖鞋、花园鞋15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4-05-06 08:29:26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455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嘉通鞋业有限公司年产EVA拖鞋、花园鞋15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中华路25号(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内)。项目系租赁“泉州伟明工贸有限公司”新建闲置5#厂房1F-4F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6326m2。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从事EVA拖鞋、花园鞋的生产加工。项目生产能力:年产EVA拖鞋、花园鞋150万双。项目拟聘用职工6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天数30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每天工作20小时。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嘉通鞋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中华路25号(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内)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260897711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当地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选址的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泉州嘉通鞋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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