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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06-26 14:19:47 发布者:xby0011 访问量:211 收藏

我公司委托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1号,本项目计划对福建奔驰工厂内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新建焊装二车间、分拣车间、焊涂连廊、电池仓库,同时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改造现有焊装、涂装、总装车间生产线及相关辅助生产设备,并对工厂内公用动力辅助设施进行改造和增设,实现技改车型(豪华中大型 MPV)的生产,无新增征地面积,技改项目占地面积:107220.91㎡,建筑面积:102454.82㎡,建设工期:2024年10月至2026年10月。项目利用现有4万辆/年产能,建设完成后,福建奔驰不新增产能,技改车型将与在产的其他车型柔性化共线生产,工厂年总产能维持4万辆/年。工作制度:项目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50天。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1号

联系人:康增强

电话:1864971825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福能方圆大厦8F

联系人:卢工        

电话:0591-83316235

传真:0591-83355003

、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单位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该项目的环评工作,通过现场踏勘、收集资料、环境现状监测等前期工作,随后分析、预测、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预防或减轻影响的对策措施,从环保角度做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我单位将在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中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9日。(公示时间以委托书为准,在委托后7日内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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