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福州庆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长汀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①规划范围
北至陈坊村和谐路,南至规划中的潮南高速公路、厦蓉高速收费站附近,西至现状工业用地边界,东以汀江西岸现状工业用地、港华燃气用地为界,总用地面积为337.61hm2。
②产业定位
规划区作为长汀南部新区的核心,以机械电子为主导产业、铝产业及纺织服装为辅助产业。产城人深度融合的标准化园区。
③规划结构
规划构建总体形成“一轴、一核、三片区”的空间格局。
一轴:即由汀州大道和河梁南路(205省道)共同形成的园区拓展轴,同时也是进入长汀县城的景观性道路。
一核:即工业新区配套建设的综合服务核心,形成服务生产与生活的区域,聚集服务园区生产的行政管理、商务、金融、办公研发等,其次,还有服务生活的教育、养老、医疗等功能。
三片区:分为西南部及东北部机械电子主导产业片区、西北部配套片区。
二、管理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管理单位:长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515911713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福州庆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前路58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87720972
邮箱:246517378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长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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