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对“永春县桃溪(石鼓桥-卿园桥)滨水绿道提升工程桃李争辉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永春县桃溪(石鼓桥-卿园桥)滨水绿道提升工程桃李争辉段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石鼓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范围为永春县石鼓桥至上游汀步右岸,长度0.74km,范围47000m2。项目总用地面积9186m2,建设项目入口区4469m1,包括标识铭牌、人行道铺装、停车场、绿化植栽;建设丰收广场3000m2,包括广场铺装、花池、文化景墙、绿化植栽;改造提升现状绿化植被、小水系、步道及配套服务设施,范围20000m2;修复现状沥青慢道面层,长度2.3km;对石鼓桥至原有汀步河道进行清淤清障,长度519m。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总 联系方式:18094092288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
③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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