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中化学天辰泉州6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精馏;
(2)建设单位: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石化园区南山片区园南路17号,在已批工程一期双氧水配置及浓缩装置工段内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
(4)占地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400m2(一期双氧水配置及浓缩装置工段占地面积),全部为环氧丙烷项目厂区内工业用地;
(5)总投资:7461.40 万元;
(6)项目性质:改建;
(7)生产规模:将已批项目一期工程中“45 万吨/年 50%双氧水浓缩工序”的TVR技术部分改造为MVR热泵浓缩技术,依托现有设施配套改造对应的变电所、机柜间、中央控制室、罐区、外管等公辅工程。改建后一期工程“1×45 万吨/年 50% 双氧水的浓缩工序”生产规模不变,生产能力仍为 45 万吨/年 50% 双氧水;
(8)生产定员:从厂区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
(9)工作制度:年工作333天,实行四班三运转,24小时连续生产,年工作8000h。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项目信息来源、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石化园区南山片区园南路17号
联系人:李工
邮箱:qg-lzp@tcc-qz.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单位: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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