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晋江诺侨鞋业有限公司年产EVA拖鞋100万双、PU拖鞋50万双、PVC鞋底5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黄塘村康庄路13号,由晋江诺侨鞋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30万元,使用总建筑面积2363m2,生产规模:年产EVA拖鞋100万双、PU拖鞋50万双、PVC鞋底50万双,聘用职工人数为80人,不安排住宿。年工作日300天,日工作时间10小时。厂区内不设置食堂。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主要为PU拖鞋生产过程中注模、开模、照射烘干、贴合烘干、描漆等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EVA拖鞋生产过程中射出成型、照射烘干、贴合烘干、描漆等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PVC鞋底生产过程中注塑成型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及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修边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原辅材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袋;PU胶、照射液、水性脱模剂、PU鞋底A、B液、油墨及环己酮使用产生的废原料空桶;职工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诺侨鞋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黄塘村康庄路13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605041696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1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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