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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艾美眼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4-07-15 15:17:35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225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根据社会需要,安溪艾美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拟在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北路808号锦绣家园1号楼101、102、103室投资建设“安溪艾美眼科医院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眼科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设置住院床位为21张,门诊接待人数为120人次/日,手术量为10例/天;聘用职工40人(其中医护人员30人,行政人员10人),年工作日365天,日工作8小时,仅开展日间手术。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艾美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北路808号锦绣家园1号楼101、102、103室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18159581132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当地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选址的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安溪艾美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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