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滨海公园大道(马新大桥南桥头—翔安南路段)工程
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环东海域东坑湾片区
建设单位: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28011万元
本项目位于环东海域东坑湾片区,北起马新大桥南桥头,南至翔安南路,路线全长3.91公里,其中岩山路以北段长2.04公里,路幅宽22米,双向4车道,按次干路标准建设;岩山路以南段长1.87公里,路幅宽36米,双向6车道,按主干路标准建设。沿线设内垵水域大桥一座,桥长346米,其中涉海段约290米。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型步砖。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2-5576192; 电子邮件:543805878@qq.com
三、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厦门市政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童工 联系电话:0592-3572925
四、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现场调查踏勘、资料收集、数据处理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上报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查勘、自然状况调查、社会经济状况调查、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资料归纳整理、工程分析、数据处理、图件编绘、报告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本项目建设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
(3)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众的意见可通过填写环评公众意见调查表、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公告单位: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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