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2#、3#泊位工程环境影响信息公示(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2#、3#泊位工程需进行公众参与,向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公布项目基本信息,以便于征求公众意见,为此,该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将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2#、3#泊位工程
建设单位:福建省闽港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7万吨级和1万吨级通用泊位各1个,同时满足2艘5万吨级散货船靠泊(需借用1#泊位部分岸段靠泊),建设岸线长度506.7m,形成陆域面积约29.01万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结构、陆域形成、地基处理、道路堆场、港池疏浚及供电照明、给排水、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相应配套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省闽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917号2号楼1701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26097467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邮箱、寄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福建省闽港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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