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天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中空钢化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福建新天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中空钢化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空钢化玻璃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城南工业区惠溪路619号
建设规模:年加工中空钢化玻璃4000吨
项目投资:3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新天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城南工业区惠溪路619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 0508 78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建设单位:福建新天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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