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对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概况
车管大队地块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碧湖开发区,地块坐标为东经117.668787°,北纬 26.299365°,北侧为林地、西侧为山深线、东侧为三明市加年艺业有限公司、博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宏华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1.35 亩(7570.6m2),原地块用途为建设用地,规划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调查监测结果表明,三明市350402-03单元(徐碧-碧湖片区)--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大队地块所有土壤样品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地下水样品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工作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详查工作。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桂新村86幢12层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400号核应急指挥中心5-7层
联系电话:0591-83571271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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