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福建南安市三永石业有限公司年总产花岗岩板材20万㎡、异形石板材10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福建南安市三永石业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改扩建后年总产花岗岩板材20万㎡、异形石板材10万㎡。
现有工程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南翼污水处理厂;切割、修边等工序均采用湿法作业后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项目噪声经墙体隔声、减振垫及定期检修,维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防止异常噪声产生,且避开休息时间进行生产,项目周边主要为他人企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废弃石头边角料低价出售给建筑材料加工厂经破碎后作为建筑建筑材料使用,石泥由区域性石泥清除工人统一清除并运往镇政府部门规划有石泥及石材边角料的固定堆放场所定点堆放,生活垃圾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三永石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邮箱:1249733967@qq.com
三、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泉州市兴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福建南安市三永石业有限公司年总产花岗岩板材20万㎡、异形石板材10万㎡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福建南安市三永石业有限公司年总产花岗岩板材20万㎡、异形石板材10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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