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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双龙木业有限公司双龙木业木制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10-30 16:24:49 发布者:小可玲 访问量:238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福建双龙木业有限公司拟投资800万元于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文峰镇文美村新美23号,福建双龙木业有限公司将扩建一条胶合板生产线并配套制胶工序,胶水自产自销绝不外售,项目主要购置热压机、过胶机、冷压机、反应釜、甲醛贮罐、胶水储罐等设备,年3.8万m3立方米产胶合板,总投资800万,“双龙木业木质品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影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拟通过采取一系列环保治理措施,降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在采取相关措施后,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双龙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平和县文峰镇文美村新美2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子邮箱:13599658091@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深圳市龙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1019-C19

联系人:吴工

电子邮箱:19552017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4日),建设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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