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晋江西溪流域官桥至龙门段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安溪县官桥镇人民政府拟投资7866.18万元对安溪晋江西溪流域官桥至龙门段水源地综合治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一、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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