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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再生PP料米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11-04 14:22:43 发布者:zc88888 访问量:246 收藏

    泉州市港亿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500万元人民币,在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建设再生塑料米生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年产再生PP料米1万吨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总投资为2500万元,租用厂房10000平方米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再生PP料米生产加工,生产规模为年产再生PP料米1万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港亿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292092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请注明“泉州市港亿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再生PP料米1万吨项目公众意见表”。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根据公众意见表内容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1、电子邮箱:251000828@qq.com

2、纸质收件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西路202号办公楼幢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0595-22292092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准备阶段工作(含资料收集、初步现场勘察和工程分析、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工作成果、报告书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报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预测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水、气、声、固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泉州市港亿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 11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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