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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曹远镇新材料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10-12 10:49:59 发布者:smhpgs 访问量:132 收藏

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永安市曹远镇新材料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永安市曹远镇新材料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4-2030);

建设地址:福维产业片区、汶一村北部片区2个片区;

规划面积:规划面积不变;

规划产业定位:以纺织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产业定位,打造永安市先进制造业与纺织新材料的转型发展产业集群。

二、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永安市曹远镇坑边路6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8-3570126

三、环评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D座

联系方式:余工 联系电话:0591-8357127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规划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有关部门反映。

永安市曹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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