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龙兴隆染织实业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申请暂缓公示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第二批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4〕23号)要求,晋江市龙兴隆染织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被省生态环境厅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公司原料均不属于《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3年)内的化学品。使用甲苯被列入新污染物调查名单,经查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版),甲苯不属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经属地调阅,公司污染物排放未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核定的控制指标;公司在2021年年底通过清洁生产验收后,在节能减碳降耗方面进行了多项升级改造,其短期内继续提升的空间较小;近期公司在进行部分技改工作,结合实际,拟申请暂缓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该公司承诺,在升级改造和技改完成后,将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相关工作。
现依法向公众公示我公司产污排污状况。我公司郑重声明: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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