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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号宠物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12-09 16:48:46 发布者:LDX1 访问量:164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十六号宠物医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十六号宠物医院位于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桥南片区新加坡城7栋19店铺,由泉州市十六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租用杨建华个人店面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新增投资50万元,从事宠物医疗服务。该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主要会产生医疗废水、生活污水、臭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过污水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经过加强管理、消毒和通风后排放;噪声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固体废弃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和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十六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桥南片区新加坡城7栋19店铺

联系人:陈医生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60号5楼

联系电话/传真:0592-6107476

联系人:林女士

邮箱:244069322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十六号宠物医院”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 (不含节假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十六号宠物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泉州市十六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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