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部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南安市总医院水头分院(海都医院)县域次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南安市总医院水头分院(海都医院)县域次中心迁建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
项目概况:南安市海都医院位于南安市水头镇,医院现总建筑面积40835平方米,总床位300张,医院现有员工总数348人,其中医务人员328人;120和急诊科24小时接诊病员,日均门诊就诊人数400人次。医院综合废水经已建处理能力为15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南翼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存放后委托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迁建后,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00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2804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227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0534平方米。总投资概算129848.02万元,规划总床位为700床,拟定员工总数1200人,其中医务人员900人。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医疗综合楼、1栋教学综合楼、1栋感染楼、1个污水处理站、1个液氧站、1个门卫室、地下室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安市海都医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60425180
电子邮箱:1564675066@qq.com
通讯地址:南安市海都医院
三、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表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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