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鸿百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颗粒3600吨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泉州市鸿百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颗粒3600吨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市鸿百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港口大道456号11幢101号一楼、二楼(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泉州国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购置安装密炼机、造粒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项目主要从事改性EVA颗粒生产,预计投产后年产改性EVA颗粒36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气经配套的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设备机械噪声得到有效治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各类工业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鸿百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联系电话:18259533688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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